(上海领区的客人,请提前15天交材料,北京领区的客人,请提前20天交材料)
1.有效日期为半年以上的护照;
2.填写我社提供的<
个人资料表 >;
3.本人近期照片2张(要求二寸白底或蓝底,背面用铅笔写上客人名字)
4.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2张空白盖章抬头纸(必须);
5.如果本人是小于18周岁的,请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A.随父母双亲同去旅游,只需全家户口复印件
B.随父母一方旅游, 需另一方授权书并公证 (去埃及不需要)
C.单独旅游,父母双方授权并公证。
6.参加土耳其线路的客人:北京领馆要求,如果是退休人员,还须提供退休原件和存款证明原件。
7.注意:
属换发或补发的护照,必须一并提供旧护照(或护照遗失证明)。
特别说明(以下材料签证不是必须,但请尽量提供,以增加签证成功率)
A.三万元上定期银行存款证明书;
B.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C.身份证及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备注:
1.销签:根据领馆的规定,客人回国后,土耳其需凭签证页复印件,办理销签手续。
2.土耳其要求很严格,不属于管辖范围之内是不能接受签证申请的。所以在计算签证日期时,请加上快递上海往返北京的时间。护照签发地不属于上海领区的客人,如果客人能提供上海领事馆管辖范围内的半年以上的暂/居住证就可在上海办理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