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商务签证申请资料:
1.护照原件(至少要有6个月的有效期、有足够空白页);
2.两寸彩色照片2张;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用A4纸复印;
4.户口本(总本信息页复印件),用A4纸复印;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用A4纸复印;
6.工作证明(例:公司开出派遣信证明;由公司抬头纸写,注明申请人的职务、工龄、月薪、出行原因、准假证明和保证继续保留其职务;证明上还须注明公司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公司印章、签名者的姓名和职务)原件;
7.申请人的个人名片2张;
8.本人填写《日本签证申请表》1张;
以下资料日方邀请单位提供:
(注)原则上邀请单位应为法人、团体、国家或地方政府。但是,当大学教授以公务为目的进行邀请时可以认定为邀请单位。
9.招聘理由书(样式可下载);
(注)如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的个人信息填写在招聘理由书上,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10.身元保证书(样式可下载);
(注)以业务为目的,且邀请人为日本政府省厅或者是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机关的科长或大学教授级别以上的人时,可以省略身元保证书,申请人持因公护照也可省略身元保证书;
(注)如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时,请将其中代表的个人信息填写在招聘理由书上,另外做成一份全体申请人的名单表,与申请材料一起提交;
11.邀请机关的资料(国家或地方政府邀请时无需提交,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的研究机关的科长级别以上的人时需要在职证明书,如果申请人持因公护照,可以省略)。
a、已登记注册法人的单位,以下材料中的一项均可:
(国家或者地方政府邀请时,无需提交。国家独立行政法人研究机构邀请时,提交课长以上职位人员的在职证明。)
(1)、法人登记誊本原件(发行后3个月以内);
(2)、日本上市企业的话,可提供「公司四季报」(最新版)的本企业部分复印件;
(3)、公司・团体的概要说明书;
(4)、简介书或者宣传册等可说明邀请机关情况的概要资料;
b、没有登记注册法人的单位,以下材料中的一项均可 :
(1)、公司・团体的概要说明书;
(2)、简介书或者宣传册等可说明邀请机关情况的概要资料;
(3)、大学教授或者准教授邀请时,提交其在职证明书
12.停留日程表(样式可下载)(请尽可能详细制作。可参照填写实例);
13.总领事馆保留在个别情况下要求提交其他材料的权利。
特别注意:
1、不需要面试(领馆有权指定申请人前来面试)
2、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所提供的资料越齐全越有利于获得签证,但我公司不能左右签证官的意志保证你肯定获得签证
3、所提供的材料直接递交到领馆,因此所有材料一概不退回
4、如果发生拒签,申请人应该自然接受其结果,所有费用一律不退还
5、签证官根据不同的个案有权要求申请者增补资料
6、签证未有结果之前请不要出机票,否则一切损失将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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