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县旅游局积极推进旅游立法建设,促进宽甸县旅游整体服务水平得到新提升。
筹备和起草了《宽甸满族自治县旅游条例》,经过反复修改和征求多方意见,现已递交县人大法制办,进入讨论程序。同时,正在研究完善《景区门票管理办法》、《宽甸满族自治县旅游定点饭店等级划分与评定》和《旅游定点饭店管理暂行办法》。
积极加强联合督导检查。在“五•一”、“十一”节前、节中,组织假日办各成员单位对全县景区、酒店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定期、不定期深入全县景区、酒店开展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联合消防大队、公安局、卫生局举行水上安全救援演练。全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积极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主动协调旅游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景区、酒店联合进行拉练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整治。与工商局联合组织召开旅行社市场规范整治培训会,一周后开始专项整治。召开全县景区管理工作座谈会,对如何加强景区管理达成了共识。
积极提升导游队伍服务水平。开展了导游员岗前培训和冬季导游培训,在课程设置和聘请教师等方面进行精心的策划和安排。与县委宣传部、文广局、妇联、团县委联合举办“美好宽甸”导游风采电视大赛,通过大赛提高了宽甸县导游专兼职队伍的整体素质,营造了全民了解宽甸旅游、宣传宽甸旅游、共同参与宽甸旅游发展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