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所城历史驻防情况
清初 大鹏所原设防守千总一员,兵三百名。
顺治十三年(1656) 新安县知县傅尔植奏请改设大鹏所防守营,官兵五百名。
康熙七年(1668) 并大鹏所防守营入惠州协,归惠州协副将管辖,时该营官兵凡四百员名。
康熙四十三年(1704) 改大鹏所防守营为大鹏水师营,官兵九百三十一名。防所大炮共一百六十 八位。
雍正四年(1726) 裁游击,改设参将一员,添设外委千把总七员,改隶广东水陆提标统辖。
嘉庆十五年(1810) 水陆区分,广东增设水师提督,驻虎门,设五营,大鹏为外海水师营,设 参将一员,兵额八百名。
道光十一年(1831) 以该营所辖之洋面宽广,难于防卫,遂分设左右二营。左营即原大鹏营, 兵额五百零五名,右营驻东涌所城,兵四百八十二名。
道光二十年(1840) 以鸦片走私盛行及英人威胁日大,遂将大鹏营提升为协,增设副将一员, 移驻九龙。
咸丰十年(1860) 九龙地区转归英属,大鹏协所辖部分台汛位英界内,故被废置。
同治八年(1869) 该协左营实存兵四百三十名,右营实存兵三百二十名。
光绪二十四年(1898) 英人租界新界及离岛地区,该协所辖汛台内全位英界内,故亦被裁设。
光绪二十五年(1899) 九龙寨城内之清朝官兵被英军驱逐,该协两营故亦被裁。
大鹏古城保护沿革
1983年5月30日 大鹏古城南门、东门、刘起龙墓被公布为第一批深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深府[1983]105号文件)
1984年9月6日 东山寺石牌坊、赖恩爵振威将军第、刘起龙将军第、大坑烟墩、赖太母墓、振威将军赖恩爵将军墓等被公布为第二批深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深府[1984]114号文件)
1988年7月27日 大鹏古城被公布为第三批深圳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深府办[1988] 1048号文件)
1989年6月29日 大鹏古城被公布为第三批广东省级级文物保护单位。(粤府[1989] 92号文件)
1995年 大鹏古城被公布为深圳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001年6月25日 大鹏所城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003年10月17日 大鹏所城所在的鹏城村被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公布为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